今晚爸媽、民代和我一起到對方家裡協議
爸媽低聲下氣的模樣讓我心疼
我也擺出我自出生以來最低的姿態
但是對方得了便宜還賣乖
不斷強調已經給了我很多機會(就是那些要錢奪命連環叩)
是我自己沒把握
還說要讓我從這件事學到教訓,這樣才會長大

 

十二萬變十萬
對我來說,根本一樣
為什麼醫療相關收據只有兩萬出頭
可以要求十來萬的和解金

 

說那些什麼屁話
我決定上法院
我一定要告贏
我要告到你賠我醫療費與所有訴訟費用
我不要讓這種人再這樣耀虎揚威
明明自己也有過失卻不承認
受傷嚴重就可以哀比較大聲嗎
法院走著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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