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第一天上班日,我騎了來回12公里的單車到公司丟辭呈
下午跟阿母去二林鎮的天人宮拜拜

這是我第二次給濟公看
上次是去年二月,剛搬回彰化不久
那時,我問工作
祂說:公家機關永遠考不上;適合行政助理,會幫我找個行政助理工作。
   會有個好男人出現。

 

事隔一年
這個行政助理的工作讓我生不如死,剝削我的才能到一個極致。
好男人沒出現,倒是出現一個滿嘴謊言的小混混騷擾我以及家人

這次,劈頭又問我:姻緣要怎麼辦。
我心裡頭大喊:干你屁事。
表面裝傻:不知道,我只是要問車禍能不能順利解決。
祂說:給法院判,和解是不會有結果的,就去哭給法官看就好。

我查了很多法律資料,也拜託讀法律的妹妹幫忙查
結果都是超過現在的和解金額

如果是你,會選哪邊呢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